
「防災科學」稿約及簡則
一、 防災科學此一學報性質:中央警察大學「防災科學」(以下簡稱本學報)為定期刊物,於每年出版,主要目的在向國內外防災學術、實務機構等相關單位發表學者專家之研究成果,以促進防災科學學術之發展。
二、 學報內容:本學報刊載防災科學有關之學術論著等方面的學術論文。
三、 稿件要求:本學報所刊學術論文,以原創性研究成果之正式論文為原則,且未曾在其他刊物或書籍發表者。投稿內容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商業宣傳之行為,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 稿件一經採用,其著作權即歸本刊所有,未經本學報編輯委員同意,不得重複於其他刊物發表。本刊得授權國家圖書館及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以電子出版品方式發行該著作,供為學術研究相關目的之公開利用。
五、 歡迎隨時投稿,採隨到隨審制。
六、 審稿時間:自投稿至評審完畢作業時間約2~3個月之久。
七、 審稿流程說明:
1.收稿:投稿日期不限,隨到隨審,受稿後定期召開編輯審查委員會議,決定審查委員,採匿名審查為原則。
2. 審稿時間:自投稿至評審完畢作業時間約2~3個月之久。
3. 本學報審查程序
(1) 來稿之評審由編輯委員及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
(2) 彙集一定量之稿件後,召開編輯審查委員會決定評審人。
(3) 來稿由二位專家學者評審;每位評審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並於下述四項勾選其中一項:。
a. 不必修改,直接刊登
b. 建議刊登,略加修改(敬請說明建議)
c. 大幅修改,再送原評審人審查(敬請說明建議)
d. 退稿(敬請說明建議)
八、 審查、校正:
(一)來稿刊出前須經正式之審查程序,審查委員並有刪改權,如不願刪改 者,請先聲明。
論文排妥後即寄請作者校正,務請細心校正。若有錯誤,請在校稿上改正,校畢即儘速連同原稿擲還。
九、如有稿件問題請洽中華民國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中央警察大學防災研究所《防災科學》編輯委員會。
聯繫老師:邵俊豪 charshao@mail.cpu.edu.tw (03)3282321 分機: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