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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演講紀要|以全災害取徑強化災害現場風險管理】

邱副大隊長將豐富知識經驗深入淺出地介紹
邱副大隊長將豐富知識經驗深入淺出地介紹
演講內容精采萬分
演講內容精采萬分
邱副大與防災所師生合影留念
邱副大與防災所師生合影留念
發布日期 : 2026-09-02
為深化防災專業知識,並促進災害防救理論與第一線實務經驗之交流,本所於115年9月1日下午2時,假警安樓210教室舉辦專題演講,邀請邱昱綸副大隊長擔任講者,以「全災害取徑進行災害現場風險管理」為題,從救災實務經驗出發,探討不同災害類型之間的共通應變原則,以及災害現場風險辨識、資源配置與動態決策的重要性。

「建立全災害取徑,掌握跨災害共同應變能力」
演講首先從「全災害(All-Hazards)」的概念切入。邱副大指出,消防、警察及其他災害防救單位在面對火災、車禍、化學災害、水域事故、建築物倒塌及大量傷患等不同災害時,雖然所需的專業技術有所差異,但從災害現場管理的角度而言,仍存在許多共同性的工作流程。
全災害取徑的重點,並非將所有災害以相同方式處理,而是找出不同災害情境下可以共用的核心能力,包括資訊蒐集、現場評估、資源調度、區域建立、風險判斷、優先順序設定及動態評估等。透過建立共同的應變架構與訓練機制,救災人員即使面對未知或複合型災害,也能依循既有的決策邏輯迅速展開應變。
邱副大並以美國災害管理體系為例,說明其透過核心能力的建立,將不同災害所需的應變工作轉化為可訓練、可評估及可持續精進的能力,提供臺灣推動全災害防救工作的重要參考。

「從危害、暴露與脆弱度理解風險」
在風險管理部分,邱副大特別強調「危害不等於災害」的概念。以土石流為例,土石流本身屬於自然危害,但若發生於無人居住或無人暴露的區域,其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風險可能相對有限;當人員或重要設施暴露於危害環境中,才可能進一步形成災害。
此外,即使面對相同程度的危害,不同地區的災害結果也可能有所不同,其關鍵在於暴露程度與脆弱度。例如臺灣地震活動頻繁,但透過耐震設計、建築物改善及防災準備,可以降低社會與建築物的脆弱度,進而降低地震造成的風險。
這項觀念同樣適用於救災現場。救災人員並非單純的「風險處理者」,同時也是可能暴露於危害中的人員。因此,進入災害現場前,除了判斷是否有人需要救援,也必須評估救災人員的防護能力、現場危害、可用資源及組織指揮能力,以避免救災行動反而造成更多傷亡。

「以共同流程整合不同災害現場」
為探討不同災害現場的共通性,邱副大亦分享其相關研究與分析經驗。透過蒐集消防相關教材、法規及不同災害現場資料,並進行內容分析與編碼,比較不同災害類型的處置流程,進一步歸納災害現場共同的管理程序。
從實務角度而言,災害現場首先必須進行資訊蒐集與現場評估,確認災害規模、危害種類、人員受困情形及現有資源;若現場資源不足,則應立即進行支援請求與資源調度。
在掌握基本資訊後,救災指揮人員必須進一步進行區域建立,依據現場危害及作業需求劃分適當的作業區域。接著,視災害類型進行災害穩定與危害控制,例如控制火勢、限制危害擴散、穩定結構或控制化學物質洩漏,以創造相對安全的救援環境。
完成上述工作後,再依現場狀況進行人命救援、搜索、疏散、避難保護及其他必要處置。由此可見,雖然各類災害所使用的專業技術不同,但其背後仍具有高度共通性的現場管理邏輯。

〔大型災害應由「大範圍」逐步聚焦至「災點」〕
面對大型災害時,邱副大特別強調「先掌握整體,再聚焦個別災點」的重要性。以大規模地震為例,災害發生初期,指揮體系首先應掌握整體受災範圍,而非立即將所有資源集中於單一災點。
在掌握整體災情後,再進一步進行分區評估,將受災範圍切割為不同作業區域,並由不同救援單位負責;接著針對各區域內的建築物、道路、橋梁及其他災害據點進行評估,判斷哪些災點最需要優先投入救援資源。
此種由「大範圍」逐步縮小至「災點」的評估方式,有助於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進行合理配置,避免救援資源過度集中於單一事件,而忽略其他區域可能存在的重大傷亡風險。
同樣的概念也可運用於大量傷患事件。第一批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除了立即處理患者,也必須迅速掌握整體傷患數量、傷勢及分布情形,再依據檢傷分類與時間敏感性進行資源分配。

「以優先順序思考現場決策」
災害現場的資源永遠有限,因此如何決定「先做什麼」是風險管理的重要課題。邱副大指出,現場決策可以從幾項因素進行判斷,包括是否存在立即性的生命威脅、若不處理是否可能造成災害擴大、事件是否具有高度時間敏感性,以及投入資源後所能產生的救援效益。
透過上述判斷,救災指揮人員才能在有限時間與資源下建立處置優先順序。
值得注意的是,「救人」並不代表可以忽略救災人員自身安全。邱副大特別提醒,救災人員的安全應列為災害現場的重要優先事項。唯有確保救災人員能在可接受的風險下執行任務,才能維持後續救援能力,避免因救援行動造成二次災害。

「動態評估:讓災害現場管理持續更新」
除了初始風險評估之外,邱副大也特別強調「動態評估」的重要性。災害現場並非靜態環境,隨著救援行動進行,現場可能持續出現新的資訊與危害,因此原先所做的判斷也必須不斷重新檢視。
例如,原本被判斷為一般火災的場所,後續可能發現存在化學物質;建築物原先看似穩定,救援過程中也可能出現結構變形。當新的資訊出現時,現場指揮人員必須重新評估區域劃分、資源配置與救援策略。
因此,災害現場管理並非一次性的決策,而是「資訊蒐集、評估、決策、行動、再取得資訊、重新評估」的循環過程。這種持續修正的能力,是面對高度不確定災害環境時不可或缺的專業能力。

「從環境危害建立更完整的風險辨識架構」
演講最後進一步從救災人員的角度,說明災害現場風險並不僅存在於「事故本身」。在進入現場前,應從整體環境進行風險辨識。
首先是天氣與自然環境。日夜、氣溫、降雨、風向、雷擊及潮汐等因素,都可能改變災害現場的危險程度。例如夜間能見度降低可能增加搜索及救援困難;高溫環境可能造成救災人員熱危害;風向則可能影響火勢或化學物質的擴散方向。
其次是空間與地點特性。道路事故須考量後方追撞及交通流;山域事故可能涉及高度及地形;水域環境則可能存在強水流、缺氧等風險;狹小或侷限空間則可能造成通訊不良、活動受限等問題。
第三是結構物本身的危害。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結構物受到撞擊、火災或災害作用後,可能產生倒塌、移動、墜落及破碎等危害,救災人員必須確認結構穩定性後再採取適當行動。
此外,現場也可能存在各種附加危害,例如化學物質、生物危害、車輛高電壓系統或其他未知危害。因此,救災人員不能只依據事故名稱判斷風險,而必須進一步了解「事故現場還存在什麼」。

「結語:建立面對未知災害的能力」
本次專題演講從全災害取徑出發,將不同災害現場的應變工作重新放在共同的風險管理架構中思考。邱副大透過豐富的第一線救災經驗與研究分析,說明無論面對何種災害,現場管理皆可回到幾項核心問題:發生了什麼?現場有哪些危害?誰暴露在風險之中?目前有哪些資源?什麼事情最需要優先處理?新的資訊是否改變了原有判斷?
由此可見,全災害取徑的重點並不是建立更多針對單一災害的SOP,而是培養跨災害共通的風險辨識、指揮決策與資源管理能力。尤其面對極端氣候、複合型災害及高度不確定性的災害環境,防災工作更需要從「處理已知災害」逐步轉向「建立面對未知災害的能力」。
透過本次演講,與會師生除能進一步了解第一線災害應變的實務運作,也能從全災害及風險管理的角度重新思考防災體系的建構,進而強化理論研究與實務應變之間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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