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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流程

《防災科學》審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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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 第四次編輯委員會議通過

一、《防災科學》(以下簡稱本刊) 稿件之同儕審查 (peer review) 過程,採雙向匿名 (double-blind) 雙審制。投稿人得於「作者與稿件基本資料表」中建議2位推薦審稿人及2位迴避審查人名單作為編輯委員會送審該文稿之參考。

二、本刊文稿審查流程,包括初審、外審、複審三階段:

(一) 初審:

1. 本刊就稿件進行初步形式篩選,確認投稿人是否填妥「作者與稿件基本資料表」,及稿件格式與文章內容題材是否符合本刊徵稿簡約。

2. 稿件格式之審查重點包含:文章字數、頁數篇幅、寫作與引用格式、排版編輯格式等。

3. 不符本刊性質、稿件格式、學術嚴謹度之來稿,由本刊討論確定後,逕予退稿,建議修正後再投;若初審皆符合本刊規範,則進入下一階段審查。

(二) 外審:

1. 初審合格之稿件,由編輯委員會將文章送由相關領域2名專家學者進行雙向匿名 (double-blind review) 學術審查。若審查人因故未能審查者,由本刊另薦人選送審。

2. 本刊審查考量學術發表之即時性,首輪外審時程以30天為原則。

3. 外審由審查人於「審查意見表」上陳述專業意見,並於下列四項選項中勾選其中一項,並說明原因:(1)不必修改,直接刊登;(2)修改後刊登;(3)修改後重新審查;(4)退稿。

4. 編輯委員會收到審查人回覆之審查意見後,依據下表所列之方式處理: 

5. 「修改後重新審查」之文稿,由本刊去函請作者根據審查人意見進行修改,作者須於30天內修改完畢,並將修改後之文章,連同「審查意見回覆對照表」寄回本刊 (word檔及pdf檔),再由本刊提交原審查者進行第二輪外審。

6. 如作者未能於規定期限內修改完成者,視同撤稿;惟有特殊原因者得事先以電子郵件同時向本刊編輯委員會與主編提出說明,修改期限另外計算。

7. 第二輪外審時程以15天為原則;必要時,得進入第三、四輪外審。

(三) 複審:

1. 外審通過、建議刊登之文章,均需由主編根據審查意見、文章形式等確認文章品質後,作成最終接受刊登之決定。

2. 如作者未能依審查意見及本刊格式要求修改之文稿,經編輯委員會之決議,得暫緩或撤銷刊登。

三、接受刊登之稿件,本刊將發給「接受刊登證明」,作者接獲刊登證明後,須於一週內寄回「保證及著作授權同意書」,並須配合本刊出版時程進行校稿,本刊依定稿時間順序予以刊登。

四、本刊審稿作業謹遵守學術倫理之專業原則、迴避原則、保密原則。

(一) 審稿過程如遇本刊之編輯委員投稿,不得出列席參與所投文稿之任何討論,亦不得經手處理或保管與個人稿件相關之資料(如審查意見、審稿人資料)。

(二 )不論審稿中或審稿後,編輯委員會及編務行政人員對投稿人與審稿人之資料應負保密之責。

五、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